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DC-CS-********号2.项目名称###市广陵区湾头镇人民政府户外广告高炮及展位宣传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30万元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30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6.采购需求:拟租赁杨泰###路口户外广告高炮两台,租赁扬州高铁东站内广告展位一个,具体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1年。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未被“****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中第(十五)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放的《户外广告登记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诸多不利因素,相关发生的费用均含在此次报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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