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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南澳县第二轮城乡环卫、绿化一体化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0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s

项目名称:汕头市南澳县第二轮城乡环卫、绿化一体化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6,438,652.46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汕头市南澳县第二轮城乡环卫、绿化一体化运营服务项目(西片区)):

采购包预算金额:82,344,200.4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清扫服务

汕头市南澳县第二轮城乡环卫、绿化一体化运营服务项目(西片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2,344,200.46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完成。

采购包2(汕头市南澳县第二轮城乡环卫、绿化一体化运营服务项目(东片区)):

采购包预算金额:54,094,452.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清扫服务

汕头市南澳县第二轮城乡环卫、绿化一体化运营服务项目(东片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4,094,452.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附件1《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时须提供附件1《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附件1《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南澳县第二轮城乡环卫、绿化一体化运营服务项目(西片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2(汕头市南澳县第二轮城乡环卫、绿化一体化运营服务项目(东片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南澳县第二轮城乡环卫、绿化一体化运营服务项目(西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附件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采购包2(汕头市南澳县第二轮城乡环卫、绿化一体化运营服务项目(东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附件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1日至2025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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