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电子支气管内窥镜、高通量电生理数字信号采集系统
2.项目编号:0675-
3.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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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包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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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子支气管内窥镜 |
1套 |
1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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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通量电生理数字信号采集系统 |
1套 |
40 |
40 |
本项目各包设定最高限价,各包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文件中规定的各包最高限价。
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二、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5年3月-2025年8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被授权人近三个月(2025年6月-2025年8月)期间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授权代表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同时应提供能充分证明供应商与授权代表间实际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安装安全认可证,制造、经营许可,强制性认证、准入证制度的产品、行业,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文件(如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备案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等);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四、院内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2日上午9:00起至2025年9月9日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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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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