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
2.2 招标编号:【HZZX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拟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选定承销商,选定的承销商将为招标人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专项服务,并配合招标人组织其他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2.4招标范围:为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专项服务,并配合招标人组织其他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本次招标为选聘债券发行的承销商,承销商提供债券申报发行及承销服务并负责发行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咨询、公司债券申报材料的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且余额包销、备案工作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存续期管理等服务。
2.5 服务期限:自承销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完成。
2.6 服务标准: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服务以协助本公司顺利开展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为目的,制定融资方案,组织项目工作团队,制作申报材料,以发行主管单位要求达到的标准为提供服务的基本标准,视情况组建承销团进行市场询价且余额包销。
2.7 拟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2.8 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经营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相应能力。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资格,提供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的证明。
3.3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成功完成过一项定向工具融资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Win.d债券基本条款截图、募集说明书,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需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章的承诺书)。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2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3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不存在因债券承销业务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会、交易所/交易商协会等监管机构的重大行政处罚且被暂停承销业务资格的情况(提供加盖章的承诺书)。
3.5.4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章的承诺书)。
3.6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章的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9月2日00:00至2025年9月8日23:59,……下载,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
2.2 招标编号:【HZZX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拟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选定承销商,选定的承销商将为招标人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专项服务,并配合招标人组织其他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2.4招标范围:为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专项服务,并配合招标人组织其他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本次招标为选聘债券发行的承销商,承销商提供债券申报发行及承销服务并负责发行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咨询、公司债券申报材料的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且余额包销、备案工作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存续期管理等服务。
2.5 服务期限:自承销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完成。
2.6 服务标准: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服务以协助本公司顺利开展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为目的,制定融资方案,组织项目工作团队,制作申报材料,以发行主管单位要求达到的标准为提供服务的基本标准,视情况组建承销团进行市场询价且余额包销。
2.7 拟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2.8 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经营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相应能力。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资格,提供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的证明。
3.3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成功完成过一项定向工具融资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Win.d债券基本条款截图、募集说明书,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需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章的承诺书)。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2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3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不存在因债券承销业务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会、交易所/交易商协会等监管机构的重大行政处罚且被暂停承销业务资格的情况(提供加盖章的承诺书)。
3.5.4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章的承诺书)。
3.6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章的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9月2日00:00至2025年9月8日23:59,……下载,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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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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