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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泰安分公司2025年枢纽楼七氟丙烷消防设施钢瓶药剂检测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日期:2025-09-02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泰安分公司2025年枢纽楼七氟丙烷消防设施钢瓶药剂检测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七氟丙烷气体消防固定气体灭火钢瓶设备,包含钢瓶及相关的容器阀、选择阀、安全阀、单向阀、软管、管道、管件和控制系统需要检测、维修和补充相应灭火剂,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

1.2.2项目规模及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1名。

1.2.3项目实施地点:泰安市。

1.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消防气体钢瓶检测出具报告并完成气瓶充装工作。

1.2.5★保修期:自检修完毕,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3年。

1.2.6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4.46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身份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不得同时响应的情形: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资质要求:(1)具有行政监督部门或质量技术部门授权颁发的,包括PD1(无缝气瓶)和PD2(焊接气瓶)检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或者包括RD6检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2)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备案,服务类型包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须提供注册备案信息截图。(3)有效期内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综合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文号:建市〔2020〕94号)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注:须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

2.1.6人员要求:(1)需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批准项目:气瓶)至少1名。(2)需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气瓶充装作业)至少1名。注:须提供人员名单、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与技术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2.1.7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同类项目(气消系统钢瓶检测类)业绩合同至少一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若为单项合同:每份合同均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2)若为框架合同:每份合同均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相应订单扫描件或结算发票扫描件。(3)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4产品资格要求: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产品。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3日8时30分至2025年9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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