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9-08 09:00:00
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龙口基地三期项目(第二阶段)陆域回填及堆场工程项目商混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龙口基地三期项目(第二阶段)陆域回填及堆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商混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龙口基地三期项目(第二阶段)陆域回填及堆场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用商混。
2.2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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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及采用规范标准 |
单位 |
数 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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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混凝土 |
C40F300 |
GB/T 14902-2012 |
m³ |
7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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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混凝土 |
C25 |
GB/T 14902-2012 |
m³ |
1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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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投标厂家需提供建筑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良好,具备长期连续供货能力。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并提供三年内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投标只接受生产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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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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