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水泥厂茨山石灰石矿加工厂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ZP2 )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江南水泥厂茨山石灰石矿加工厂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146.9348万元 , 招标人为 江南水泥厂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坡面修整、地形平整、场地覆土、撒播草种。(具体内容详
见图纸及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南水泥厂茨山石灰石矿加工厂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江南水泥厂茨山石灰石矿加工厂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资质条件:1、具备自然资源部门或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
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2、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1、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技术中级及以
上职称(满足其中专业之一即可);(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2、具
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无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并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
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4)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7)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9) 投标申请人应无下列行为: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
件)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
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0)投标申请人需承诺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
知》(宁政发[2013]32号)和《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以及按照《关
于做好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集中整治验收工作的通知》(宁环发[2013]26号)的规定验收
标准做好扬尘防控、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1)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
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
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
验证码),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
验证码)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未提供或提
供不全的,资格审查将不通过,因属于事业单位而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的,需提
供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证明。)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9-02 09:00到2025-09-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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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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