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条件
1.1.1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元谋县姜驿乡提水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元谋县姜驿乡提水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气自动化专用设备及配套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和悦府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和悦府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门窗及栏杆、门窗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12〕613号);
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地点: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姜驿乡
工程概况: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元谋县姜驿乡提水工程项目为联合体中标,中标金额为86083.28万元,实际分配施工费用为46824万元,合同工期730日历天。主要建设内容为:提水泵站、输水工程。提水泵站工程分别是泵站、高位水池,其中泵站装机总容量48.72兆瓦,总扬程1010米,提水管线线路平面总长5.28千米,高位水池有效容积2040立方米。提水年流量为1984.6万立方米,年均运行小时数为1650.5小时,设计引水量3.34m3/s;输水工程包含东干管、北干管及水库补水管,输水管线总长17.6千米。
2.1.2 工程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工程概况:南昌和悦府项且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大道以东、罗家湖路以西,总建筑面积约76683.87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为小高层、高层、幼儿园、商业、配套用房及地下室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具体楼栋号为:1-3#、5-13#、15#、16住宅、17#幼儿园、18-19#邻里中心、S1大门。建筑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计划工期548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电气自动化专用设备及配套材料、门窗及栏杆、门窗,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2.3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见公告附表2)。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9 月 02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5 年 09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下载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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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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