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情况
本项目选定1家供应商,为我公司提供2025年离退休老干部重阳节活动服务
(二)采购内容
1.本次疗休养对象为人保财险浙江省公司离退休人员,预计50人次,期间如有人员变动,采购人按照实际出行人数据实结算。
2.本次行程安排共三天两晚,计划于2025年9月至10月出行,具体出行时间以采购人实际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方案为准。
3.线路安排在台州或衢州。
(1)台州需包含景点:天台国清寺、临海古长城、仙居神仙居。
(2)衢州需包含景点:衢州南孔庙,江山廿八都、清漾毛氏故居、戴笠故居。
4.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行程安排及服务方案。
5.服务报价须包含交通费、食宿费、景区门票、保险费、利润、税金等疗休养活动所需全部费用。
6.住宿要求:本次疗休养住宿酒店要求四星级(或同等标准)及以上。
7.餐饮要求:早餐为酒店自助餐,午餐、晚餐为桌餐,且菜式安排须体现多样化,可适量安排当地特色餐及与桌餐同等价值的自助餐。
8.整个项目过程中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并配备一定的医疗条件。供应商须详述保障安全出游的必要举措及责任承诺。
9.供应商须为疗休养员工购买保险,确保参加活动员工的人身安全,为员工购买航空意外险、意外伤害险等人身险(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保单)。
10.旅游全程需配备专业领队、导游,提供相应服务。
11.目的地用车:
(1)按照参加疗休养的总人数安排空调旅游大巴(报价应包含司机补贴及过路停车费等出行费用)。
(2)用车的要求:车辆要属于有正规营运许可的单位;车辆需已上保险,其中必须包含座位险;司机具有相应资质并熟悉路线;车辆整洁卫生;保证用车的机动性;保证车辆投入运营时间符合运营年限且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12.供应商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
13.行程中不得安排购物或推介自费项目。
1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本疗休养项目存在延期或取消出行的风险,采购人为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如若项目延期,合同有效期可由双方协商决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承诺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是否法人和其余资质条件可视项目情况修改或增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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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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