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34团下野地镇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原134团家私建材城项目)已由 第八师134团经济发展办公室 以第八师134团备〔2025〕009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石河子市下野地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八师134团下野地镇
3.项目工程规模:对原134团家私建材城进行外保温及外立面完善、建筑内部装修、室内外给排水消防、供暖、供电、室外场地等新建工程。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4366.83㎡。其中改造主体4246.83㎡,新建室外消防水池一座,建筑面积120㎡。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8004001250646001001 134团下野地镇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原134团家私建材城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标段工程规模】:对原134团家私建材城进行外保温及外立面完善、建筑内部装修、室内外给排水消防供暖、供电、室外场地等新建工程。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4366.83㎡。其中改造主体4246.83㎡,新建室外消防水池一座,建筑面积120㎡。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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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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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08004001250646001001 |
134团下野地镇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原134团家私建材城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
工程承包范围:根据建设方项目方案和投资,对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进度和造价等全面负总责,为交钥匙工程。负责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工作,配合项目业主完成部门协调、项目审计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和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2)施工范围包括:134团下野地镇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原134团家私建材城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图预算须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按照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整套工程竣工资料及电子版工程档案)。(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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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3.3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主要负责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2)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若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5)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6)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7)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8)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设计或施工或EPC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业绩均可。3.5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4年尚未完成财务审计,则需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均可)。3.6其他人员要求(如有):无3.7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2)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单位必须明确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8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9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9月02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9月10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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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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