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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县美丽乡村建设及先行示范区创建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9-0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绥江县美丽乡村建设及先行示范区创建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93

最高限价(万元):193

采购需求:数量:1项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为1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满足条件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
(1)绥江县美丽乡村建设及先行示范区创建技术服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签章)。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投标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投标人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并加盖电子签章。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加盖电子签章)。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9-02 06:00至2025-09-09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12 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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