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ADL******** 2.项目名称:宝安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体化运作项目 3.项目预算:********.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宝安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体化运作项目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公司(或分所)****公司(或分所)营业执照****公司(或总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公司(或总所)营业执照。不****公司(或总所)授权两****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公司(或****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自然人参与投标的应当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2.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②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③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⑤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 5.本项目预留部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故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①若投标人选择不分包的,投标人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须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②若投标人选择分包的,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分包意向协议》,同时协议需加盖投标人与分包承担主体公章;接受分包合同的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分包意向协议须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不多于1家,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以及投标人须在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不低于总合同金额40%,其中由小微企业承担的应当不低于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即不低于总合同金额28%)”。同时,投标人或分包承担主体属于中小微企业的,须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将通过“****网站、中****网(********)###市政****网(http://********/)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包含“****网站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注:(1)“信用中国”、“中****网”以及###市政****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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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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