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睢县睢东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已由 睢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501-411422-04-01-218239,招标人为睢县睢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睢县睢东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2.2招标编号:013号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9576.68平方米,安置房建筑面积176272.7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592.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6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房建2#安置区(建筑面积140893.31平方米)和7#安置区(建筑面积35379.48平方米),景观绿化、人防、道路广场工程、室内外管网、围墙等。建设成为绿建(一星标准)、节能、低碳、智能化社区。地下空间主要使用功能配建停车,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同时满足配套人防工程。
2.4建设地点:项目拟建于睢县前程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2.5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睢县睢东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睢县睢东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监理;
2.8项目总投资金额:约52832.4122万元;
2.9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约52402.71万元。
1)施工费招标控制价:100%;(经最终审计评审结算价的100%)
2)勘察费招标控制价: 58 元/米;
3)设计费招标控制价: 25 元/㎡。
第二标段:监理费招标控制价:施工工程中标合同价的 0.82 %(约429.7022 万元)。
2.10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景观设计、人防设计、抗震支架设计、绿建(一星标准)设计、低碳设计、智能化等设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等全部工作内容,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的质量、安全、控尘、进度、成本、交(竣)工验收、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及相关费用。
第二标段: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11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720日历天)。
2.12质量要求及质量控制目标:
第一标段: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质量控制目标: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等要求。
2.13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 1 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且无在建工程。所承揽的施工项目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1.3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 1 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1.4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 1 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 1 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于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 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监理标段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标段)、拟派技术负责人(施工标段)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单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监理标段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标段)、拟派技术负责人(施工标段)“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4.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拟派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须显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标段,须显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拟派技术负责人(施工标段,须显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被列入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4.3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4.4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监理标段为总监理工程师)、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标段)、拟派技术负责人(施工标段)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单位行贿犯罪及个人行贿犯罪情况,投标人或自然人有以上不良记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方式: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检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受**罪-行贿罪-打开法院层级-选择全部-在当事人处输入查询对象名称),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5其他要求:
3.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5.2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5.3 第一标段: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5.4 本次招标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一标段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负责网上投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凭 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勘察、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5 年 09 月 22 日上午 9时00 分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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