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6-2028年丽水烟草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LSYC-CF3309(请登录)
3.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153号、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飞雨路157号,青田县鹤城东路241号,缙云县仙都路121号,龙泉市贤良路218号,庆元县濛洲街188号,云和县红光路113号,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中路2号,松阳县钟楼路1号,遂昌县君子路89号;
4.资金来源:自筹;项目概算:项目分为九个采购包,共计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2400000.00)(非承诺采购金额,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采购为准)第一包:丽水市本级人民币60万元;第二包:青田人民币29万元;第三包:缙云人民币32万元;第四包:人民币龙泉22万元;第五包:庆元人民币19万元;第六包:云和人民币12万元;第七包:景宁人民币18万元;第八包:松阳人民币24万元;第九包:遂昌人民币24万元;最高限价:车辆维修费分为常规类维修和其他类维修,报价均采用折扣率(下浮率)形式,报价不得为负值;车辆清洗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玖仟贰佰零叁元整(¥9203.0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5.招标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为招标人在丽水全市范围内各市(县)公司提供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按地域分为九个采购包,每包各确定一家中选供应商,第一包:丽水市本级;第二包:青田;第三包:缙云;第四包:龙泉;第五包:庆元;第六包:云和;第七包:景宁;第八包:松阳;第九包:遂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非法人组织登记证明文件);
2.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前3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开、单独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行为记录(前款允许非法人组织投标时,非法人组织提供单位负责人的无行贿行为记录);
3.从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200万元以上)、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
4.类似案例要求:☑无/□有,年月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案例1例,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至少1份)复印件,并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为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项目种类至少包括小型车维修)(提供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三、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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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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