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6-2028年温州烟草乐清分公司食堂配送食材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建库);
2.招标编号:WZYC-
3.项目实施地点:温州市;
4.项目概算:本项目不适用;最高限价:本项目无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所有物资价格同比例下浮。根据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zfgw.wenzhou.gov.cn/col/col1216782/index.html)当月第一次公布的温州市区农贸市场商品价格监测表中“温州市定点监测点农贸市场价格信息”所有市场中最高的市场价为当月的基准价格,投标人进行综合报价(报投标下浮率),结算价不高于基准价格×(1-所报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不得小于3%,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5.招标内容:2026-2028年温州烟草乐清分公司食堂配送食材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建库);包括米、油及调味品类、蔬菜类、生鲜类、调味品、冷冻品及半成品(鸡鸭副产品)、干货类、水果类、米线面条、豆制品等食材采购。通过招标确定3家供应商。服务年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
2.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前3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开、单独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行为记录(前款允许其他组织投标时,非法人单位提供单位负责人的无行贿行为记录);
3.从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
4.类似案例要求:☑无/□有,/年/月/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案例1例,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至少1份)复印件,并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09月01日至2025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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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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