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就2025年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鹿寨县寨沙油机房建设工程施工服务采购所需施工进行采购。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2025年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鹿寨县寨沙油机房建设工程,在寨沙柴油机房原址重建一栋单层柴油机发电机房,建筑层高为3.8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48.66平方米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项目地点:广西柳州鹿寨县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预算:171300.48元(含税),其中含暂估价324.25元(含税),暂列金额8852.79元(含税)。备注:工程量清单中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应按照采购人提供清单金额计入项目总报价内,不允许调整其两项金额。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竣工。工程质量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包工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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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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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鹿寨县寨沙油机房建设工程施工服务采购 |
无 |
-无 |
157156.4 |
广西柳州市 |
90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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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供应商数量 |
成交候选人数量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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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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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数量 |
第一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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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0%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总价限价,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为171300.48元(含税),其中含暂估价324.25元(含税),暂列金额8852.79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总价报价高于最高响应总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备注:工程量清单中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应按照采购人提供清单金额计入项目总报价内,不允许调整其两项金额。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4)。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3)2.1.4(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①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中“数据服务”的“企业数据”查询结果截图。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过同类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有效业绩。
注:合同签订双方不能为自然人,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4)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项目团队人员、资格证书、车辆基本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②项目经理:1人,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④施工人员:4(不含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⑤施工人员资格证书基本要求:具备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或建筑电工证2本、高处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2本,同1人持多本证书按1本计算。
注:①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2025年02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施工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2025年02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若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与供应商签署且至响应截止时间当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合作合同/协议和劳务派遣公司为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或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②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查询平台:(http://cx.mem.gov.cn/),供应商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信息须与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查询平台的信息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⑥车辆基本配置:1辆。
注:①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上车辆类型须为轻型普通货车、中型箱式货车、轻型仓栅式货车、轻型多用途货车、轻型厢式货车等货车类车辆,其他车型不予认可。
②如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行驶证需体现供应商名称),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
③如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租赁车辆,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有效期内租赁合同(若行驶证所有人为个人,租赁合同中需体现个人与车辆信息。如租赁合同无体现相关信息,则需同步提供该个人与租赁公司签订的车辆租赁协议),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9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
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产品。2.3.3产品2.3.4 2.3.5 2.3.6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产品业绩要求:①【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近X年(XX年-XX年)曾参加中国电信集团项目采购/曾在中国电信集团项目采购中中标;】[本条款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形下适用,而在“具备以下条件”的情形不适用]
②【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XX网络中有不少于X年的应用/有不少于X个(含)的应用案例;】
③【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市场上应有不少于X年的供货经验;】
④【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近X年(20XX年-20XX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市场上每年/累计的销售额不少于XX万元(含)人民币/销售量不少于XX套(含)/销售合同量不少于XX份(含)/……。】
2.3.8 2.4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4.2 2.4.3 2.4.4 2.4.5 2.4.6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2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09月05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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