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采油设备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活堵等一般试采工具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用户单位:油田各单位,规格型号和产品用途详见技术规格书。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3名的为中标人。进入第二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2名小于等于3名时,采取末位淘汰制,中标人数量为进入第二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减1。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①中标人数为3人时,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为不高于估算金额2000万元(含税)、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为不高于估算金额1200万元(含税)、排名第三的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为不高于估算金额800万元(含税);②中标人数为2人时,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为不高于估算金额2400万元(含税)、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为不高于估算金额1600万元(含税)③中标人数为1人时,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为不高于估算金额4000万元(含税)⑥在中标结果执行中,如某一中标人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履行中标结果的,其剩余分配中标工作量均分给其他中标人。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2.3中标结果有效期:上一招标结果执行完毕或上一招标结果中标有效期截止之日起,至该招标结果执行完毕或招标结果中标有效期截止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最新集中采购结果为止,最长至2027年10月15日。该中标结果供第一采油厂、第二采油厂、第三采油厂、第四采油厂、第五采油厂、第六采油厂、第八采油厂、第九采油厂、头台油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榆树林油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达市庆新油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报计划使用,如使用单位增加,估算金额的总量不变。该中标结果仅限物资公司签订合同使用,如有其他单位想要使用,按照油田相关规定,经物资公司确认同意后,其他单位方可使用。2.4交货日期:合同签订的日期执行。2.5交货地点:合同中指定的交货地点。2.6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2.7技术要求: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3.2、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的制造商;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活堵”或(“钻采”或“钻井”或“完井”或“试采”或“工具”或“装置”或“设备”)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或“研发”)的字样,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投标文件中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开标当日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应均为有效】3.4、投标人必须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样品,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不得带有任何能体现投标人信息的标识、标志等,由招标中心进行编号盲评,如样品体现投标人信息的标识、标志等将被否决投标资格。样品作为是否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的依据。如不满足技术规格书的,投标将被否决。未中标人的样品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退还,中标人的样品由(第二采油厂)进行登记保存,招标结果到期后退还。3.5、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要求。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01日18:00:00至2025年09月08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1本项目概况: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采油设备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活堵等一般试采工具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用户单位:油田各单位,规格型号和产品用途详见技术规格书。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3名的为中标人。进入第二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2名小于等于3名时,采取末位淘汰制,中标人数量为进入第二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减1。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①中标人数为3人时,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为不高于估算金额2000万元(含税)、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为不高于估算金额1200万元(含税)、排名第三的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为不高于估算金额800万元(含税);②中标人数为2人时,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为不高于估算金额2400万元(含税)、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为不高于估算金额1600万元(含税)③中标人数为1人时,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为不高于估算金额4000万元(含税)⑥在中标结果执行中,如某一中标人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履行中标结果的,其剩余分配中标工作量均分给其他中标人。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2.3中标结果有效期:上一招标结果执行完毕或上一招标结果中标有效期截止之日起,至该招标结果执行完毕或招标结果中标有效期截止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最新集中采购结果为止,最长至2027年10月15日。该中标结果供第一采油厂、第二采油厂、第三采油厂、第四采油厂、第五采油厂、第六采油厂、第八采油厂、第九采油厂、头台油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榆树林油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达市庆新油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报计划使用,如使用单位增加,估算金额的总量不变。该中标结果仅限物资公司签订合同使用,如有其他单位想要使用,按照油田相关规定,经物资公司确认同意后,其他单位方可使用。2.4交货日期:合同签订的日期执行。2.5交货地点:合同中指定的交货地点。2.6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2.7技术要求: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3.2、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的制造商;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活堵”或(“钻采”或“钻井”或“完井”或“试采”或“工具”或“装置”或“设备”)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或“研发”)的字样,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投标文件中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开标当日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应均为有效】3.4、投标人必须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样品,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不得带有任何能体现投标人信息的标识、标志等,由招标中心进行编号盲评,如样品体现投标人信息的标识、标志等将被否决投标资格。样品作为是否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的依据。如不满足技术规格书的,投标将被否决。未中标人的样品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退还,中标人的样品由(第二采油厂)进行登记保存,招标结果到期后退还。3.5、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要求。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01日18:00:00至2025年09月08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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