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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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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409-4401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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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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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区S1地块复建安置房建设项目及S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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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区S1地块复建安置房建设项目及S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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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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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东风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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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城中村专项借款和自筹资金等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城中村专项借款和自筹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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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包括启动区S1地块复建安置房建设项目、S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D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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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区S1地块复建安置房建设项目及S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由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9-440105-04-01-865277、2409-440105-04-01-27145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州新中轴海珠片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城中村专项借款和自筹资金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S1地块、S3地块、D3地块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区S1地块复建安置房建设项目及S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2.1.2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东风村。 2.1.3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启动区S1地块复建安置房建设项目、S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D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 (1)启动区S1地块复建安置房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住宅、商业办公、配套商业和配套公建,以及用地红线内的室外景观工程等。项目总用地面积14105㎡,可建设用地面积14105㎡。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3548.01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31565.4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91982.61平方米。 (2)S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住宅和配套公建,以及用地红线内的室外景观工程等。项目总用地面积27124.3㎡,可建设用地面积25005㎡,防护绿地2124.3㎡。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2085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6132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59530平方米。 (3)D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住宅和配套公建,以及用地红线内的室外景观工程等。项目总用地面积7760.5㎡,可建设用地面积5902㎡,周边防护绿地面积1858.5㎡。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0826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2070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0123平方米。 (具体内容参考规划设计条件、初步设计文件,实际以政府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区S1地块复建安置房建设项目及S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保险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和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采取共保模式,共保体由1家主承保公司和不少于2家从保公司组成,本次招标为共保体中的主承保公司,共保体由中标人按《关于印发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质〔2020〕436号)组建,共保体之间应以共保协议的形式明确各自在项目上的承保份额、权利义务,并报招标人审批。 2.2.3保险服务期限: 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区S1地块复建安置房建设项目及S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缺陷保险的保险期限自保单生效之日起,包括以下三个阶段:(1)工程建设期:自保单生效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同之日止;(2)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限期为两年;(3)保险责任期:自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起算,其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险责任期为10年;保温和防水工程保险责任期为5年;附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保险责任期为2年。 2.2.4最高投标限价:20,221,558.04元。其中:启动区S1地块复建安置房建设项目最高投标限价:6,329,852.49元,S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830,888.03元,D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060,817.5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需提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如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3.3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需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符合本项目经营许可范围的保险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要提供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 3.4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3.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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