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59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
标项名称:黎平县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专项资金)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县 74 家节水载体复查、黔东南州黎平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省级节水载体建设、尚重镇宝塘村顿勉寨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改造、51处取水口标识牌制作安装。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相关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任意3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1日23时59分至 2025年09月12日 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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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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