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4万元
最高限价:4万元
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 号)及合肥市有关文件,为提升合肥市长丰县政府网站、长丰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号建设管理水平,对长丰县政府网站、长丰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号开展常态化技术手段监测,及时发现错敏词、错链暗链伪链、普查指标等问题,确保信息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及时,推进长丰县政府网站持续健康发展,合同期间内提供一次全县网站管理人员培训,详见磋商文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通用资格条件
2.1.1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1.2申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申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5)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6)供应商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长丰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有招投标不良记录的失信供应商和个人(含其法人和委托代理人相关联的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单位投标。
2.1.3申请人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投标的情形。
2.2 专用资格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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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