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丽水市丽投控股有限公司计划2025年向交易所申请发行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存续期不超过5年。具体金额以批文批复为准,视具体情况可分期发行。要求主承销商协助丽水市丽投控股有限公司完成本项目的债券申报、发行等工作。
2、项目承销内容
2.1主承销商负责发行材料的编制,配合招标单位进行报批,承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和提供一系列相关服务;
2.2主承销商负责撰写申报材料,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发行、债券发行和发行后服务;统筹协调该项目运行过程中各专业机构所有涉及发行的配合工作;
2.3主承销商负责提出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整合方案、支撑发行的项目方案、申报流程方案及时间承诺、综合成本控制方案等;
2.4主承销商承担本次公司债券余额包销责任,并提供“余额包销承诺书”,未按要求承诺的投标单位作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担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具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投标单位2024年证监会对券商的评级分类在BB类及以上;
3、2022-2024年度不存在因债券发行与承销业务被证监会及下属机构处罚或立案导致被限制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情形;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失信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索取时间
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00:00-12:00,12:00-24:00(北京时间,线下获取文件除外)
四、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5年9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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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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