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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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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刁江干支流沿岸(灰乐屯东侧)无主废渣堆治理工程已由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丹发改审批【2025】23号文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南丹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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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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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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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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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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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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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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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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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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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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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私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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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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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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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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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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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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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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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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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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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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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E45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南丹县车河镇灰乐屯东侧,雁翔尾矿库西侧,刁江支流(车河河)沿岸 建设规模:清理及运输历史遗留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32029.90m³; 实施净土回填工程32163.39m³, 其中,回填净土29669.49m³, 回填种植土2493.90m³; 建设挡土墙 240m; 泥结碎石道路恢复工程1240m²; 实施生态绿化工程,种植草本植物7260m²。 合同估算价:1150.00万元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定额工期180日历天 。 招标范围: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2002876003763001001,标段(包)名称:刁江干支流沿岸(灰乐屯东侧)无主废渣堆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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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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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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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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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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