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联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连平县元善镇沙田坝105国道与东园大道交汇处资产出租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河源联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资格后审)。
二、项目情况概况
1.项目名称:河源联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连平县元善镇沙田坝105国道与东园大道交汇处资产出租项目。
2.实施地点:广东省河源市。
3.项目概况: 拟开展河源联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连平县元善镇沙田坝105国道与东园大道交汇处资产出租项目,共划分1个标的,成交供应商1家。
4.预计金额:人民币821400.00元。
5.项目类别:服务类
6.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三、采购范围及标的物清单
(一)标的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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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出租范围 |
租金单价基准价 (元/㎡/月) |
成交家数 |
成交比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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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源联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连平县元善镇沙田坝105国道与东园大道交汇处资产出租项目 |
1楼面积315㎡ |
18.00 |
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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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楼面积117.5㎡ |
10.00 |
(二)采购范围:河源联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连平县元善镇沙田坝105国道与东园大道交汇处,有一处物业出租,出租范围为1楼面积315㎡及2楼面积117.5㎡,须由成交单位自行装修,物业管理由承租方负责,无偿为出租方提供公共区域的保洁和安保服务,物业营业收入归承租方,承租楼层的物业维修保养(含三部电梯维保费)等费用、水、电、燃气、网络、消防安全等一切第三方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经采购人同意,成交单位方可转租或分租。
(三)租赁期限:合同订单发起之日起10年,具体以合同开始结束时间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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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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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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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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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个人或个体户不适用本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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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个人或个体户不适用本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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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如为个人报名的,需提供个人近一个月的征信报告;如为个体户的,需提供经营者近一个月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需符合信用良好要求,无逾期归还贷款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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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河源联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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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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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五、采购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1日17时30分到2025年09月05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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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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