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深圳南方大厦B、C座楼顶防水维修。
1.2 采购范围: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122号南方大厦,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项目性质:工程类。
1.5服务期限:自开工之日起35天。
1.6服务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122号南方大厦,招标人指定地址。
1.7 预算金额:人民币145277.83元(含增值税专用发票)。
1.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45277.83元(含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磋商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近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个正在进行或已完成的防水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标的页、签字盖章页。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2.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之日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 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15个工作日内对以下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2.7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1日至2025年09月08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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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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