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Bp02437号地块项目一标内装饰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合肥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合肥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备案表,2412-340111-04-01-565515
1.4招标人:安徽交控徽风皖韵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安徽交控徽风皖韵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Bp02437号地块项目一标内装饰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
2.5建设地点:本项目地块位于合肥市包河区黄河路以北、庐州大道两侧
2.6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94.87亩,容积率0.77,总建筑面积约19.2万平方米。本次招标建筑面积约4.9万平方米。
2.7合同估算价:13000万元
2.8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及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9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肥市包河区Bp02437号地块项目一标3#、5#、7#、9#楼内装饰工程施工、材料采购、安装、成品保护、验收、精保洁、质保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内装饰与各专业工程界限范围(详见合同附件)。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2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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