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国华御景园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23.198026万元 , 招标人为 淮安市淮阴区王家营街道双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本项目包含国华御景园消防问题检测、排查、维修等全部内容,确保小区消防
相关设备及系统正常使用并通过消防验收,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23.198026万元(人民
币)。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国华御景园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国华御景园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
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资质动态核
查结果必须达标),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
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承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
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采购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
采购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供应商必须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
破产状态;
(5)供应商必须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
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6)本项目严禁擅自分包或转包。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9-01 08:30到2025-09-08 17:30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五 、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9-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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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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