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保财险广东广州健康险部商业护理保险课题合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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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广东广州健康险部商业护理保险课题合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01 收藏项目
一、 公告说明

我公司健康险部商业护理保险课题合作服务采购项目,征集优秀供应商,征集时间自2025年9月2日0:00截至2025年9月4日23:59,欢迎参与。

二、 项目需求

本项目选定1家供应商,为我公司提供周期为 3个月的商业护理保险课题合作服务。

1.需求内容

课题合作服务;

(1)研究范围:广州市商业护理险适用场景(如医院、护养院、护理院、居家)建议;适应护理服务种类(免陪照护、延续护理、安宁疗护等)、发生概率、护理费用、护理成本预测及护理服务规范的标准设计;现有广州市场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服务供给、参保家庭条件和护理服务需求等。

(2)计划安排:

①供应商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本课题研究。

②供应商应在本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向我方提交详细的研究计划,包括详细研究提纲、课题组成员名单以及研究进度安排等。我方课题协调人可对供应商的研究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③供应商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第2个月初,将课题当前研究进度、阶段性成果及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告知我司课题协调人。我方课题协调人与供应商就下阶段研究工作进行讨论。

④供应商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第2个月中旬,再次将课题当前研究进度、阶段性成果及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告知我方课题协调人。我方课题协调人与乙方进行再次讨论,重点讨论课题整合和课题应该突出的重点部分。

⑤供应商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第2个月,完成课题报告初稿。

⑥我方组织专家小组对初稿进行讨论,如需修改,向供应商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供应商1个月内,完成课题报告修改。

⑦供应商根据我方的意见对课题报告进行修改后定稿,并于本协议签订后的第3个月内向我方提交电子文本与2份课题报告定稿(打印稿),同时提交课题成果简报(5000字)。对包含大量实地调研或问卷调研的课题,供应商应向我方提供相应的原始调研资料。供应商应同时向我方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文件。

⑧我方在供应商完成本课题后,组织专家对课题报告进行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小组由广州市医保局组织业内资深专家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组成,并根据课题要求进行匿名评审。若课题报告未通过评审,则该课题报告的经费余款将不予支付,我方并暂停供应商参加以后课题成果转化的资格。

 三、 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六)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需提供《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承诺函》。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需提供《非联合体谈判响应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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