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黔南州三都县茶产业仓储供应链及新茶饮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9142072.00元
最高限价(元):9142072.00元
采购需求:新建500吨智能化仓储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新茶饮刺梨红茶生产线1条及配套设施;建设茶叶生产加工生产线设备2条及配套变压器1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5年黔南州三都县茶产业仓储供应链及新茶饮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14207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建500吨智能化仓储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新茶饮刺梨红茶生产线1条及配套设施;建设茶叶生产加工生产线设备2条及配套变压器1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定合同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取预留政策:1.如投标供应商为大型企业须提供与中小微企业签订的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且协议中明确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货物从中小企业处采购,其中从小微企业处采购的比例不低于60%,并提供相关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如投标供应商为中型企业须提供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且协议中明确采购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60%以上货物从小微企业处采购,并提供相关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如投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1年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2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9月09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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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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