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建设地点:位于东平县大羊镇、接山镇境内;
2.4建设规模:(一)新建排灌涵闸12座:(桩号19+250、19+650、19+850、20+320、20+880右岸;桩号3+950、19+140、19+695、20+323、21+550、23+150左岸;22+436左岸汇金渠节制闸);(二)河道扩挖工程:入汶口至张河桥段(桩号0+000~10+780)、三旺桥段至官桥(桩号19+450~24+680),河道扩挖,长度16.01km;(三)新建排灌泵站:桩号7+605右岸新建排灌泵站1座;(四)管理道路工程(含堤防加高填筑):新建净宽3m沥青砼管理道路25.52km,范围为桩号0+000(入汶口)~6+650(席桥)左岸、桩号6+650(席桥)~10+780(张河桥)两岸;桩号19+450(席桥)~24+680(官桥)两岸;(五)护坡护岸工程:对汇河东平段河道凹岸及支流入河口进行护砌,共长0.9km,4+850-5+150右岸、8+450-8+650左岸、9+450-9+650右岸22+350-22+450两岸;(六)维修支流入口生产桥1座(桩号7+605右岸独山河入河连通桥);(七)增设安全警示牌、标志牌。
2.5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施工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山东省环东平湖排灌能力提升工程-东平县汇河治理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二标段:山东省环东平湖排灌能力提升工程-东平县汇河治理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三标段:山东省环东平湖排灌能力提升工程-东平县汇河治理工程施工第三标段
备注:以上三个施工标段兼投不兼中,同一投标人可就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报价,但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
2.9招标控制价:50371154.67元。其中一标段15395885.88元,二标段18465546.70元,三标段16509722.09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为“建筑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9月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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