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盐城市亭湖区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运维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盐城市亭湖生态环境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
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运维即将到期,拟委托第三方开展固定式遥感监
测系统运维项目工作,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盐城市亭湖区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运维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盐城市亭湖区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运维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
(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供应商
为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
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函,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
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后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服务类。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
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
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
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
商应提供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
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9-01 08:30到2025-09-08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