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城区排水管网和排水通道修建及疏通改造项目一海安路(兴民街-规划滨河街)排水管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发改审批(2024)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515075.92元;建设规模:海安路(兴民街-宣惠引河)段两侧新建d1400雨水管道约2736m。建设地点:海兴县。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515075.92元。计划工期:270日历日。质量标准:合格。其他:无。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与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1.2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期社保证明)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02 09:00:00至2025-09-07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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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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