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建筑垃圾运输服务
1.2 采购人: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负责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建筑垃圾运输至新疆准东市政服务有限公司,年运输量约524车。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负责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建筑垃圾运输至新疆准东市政服务有限公司,年运输量约524车。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车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自卸车(载重量≧30吨)不少于5辆,需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或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凭证。
(3)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完成同类型项目服务的案例(以2022年8月至今的合同协议书为准,至少提供一项)。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无“失信被执行人”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9月1日下午13时00分--2025年9月6日下午13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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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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