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黄陵县教育体育局黄陵县部分学校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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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教育体育局黄陵县部分学校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0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黄陵县教育体育局黄陵县部分学校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625374.7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黄陵县教育体育局黄陵县部分学校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942436.3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42436.3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黄陵中学、河西幼儿园、职教中心(新区小学)、桥山小学、河西小学、瑞城幼儿园、桥山中学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942436.3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合同包2(黄陵县教育体育局黄陵县部分学校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682938.3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82938.3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其他建筑工程

隆坊中学、店头中学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682938.3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陵县教育体育局黄陵县部分学校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声明函格式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提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3)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黄陵县教育体育局黄陵县部分学校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声明函格式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提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3)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陵县教育体育局黄陵县部分学校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或表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诚信声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或所得税)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缴纳记录的诚信声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9)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开户许可证或单位基本开户信息;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合同包2(黄陵县教育体育局黄陵县部分学校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或表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诚信声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或所得税)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缴纳记录的诚信声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9)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开户许可证或单位基本开户信息;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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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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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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