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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指标 |
包装标准 |
年采购量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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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水 |
氨水浓度≥20% |
罐车运输 |
约2800吨 |
3万元 |
每月供应量以招标方每月订单为准 |
二、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内容为招标方2025年10月-2026年9月环保设备脱硫所用氨水的招标。
2、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阳光透明的原则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符合资质的生产厂家参与投标。
3、投标保证金:投标方于2025年9月8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方指定账户(开户行名称: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及账号:工行射洪支行 2310 4641 0902 0103 760)缴纳足额的投标保证金。若投标方在招标方账户有足额的货款或保证金,则投标方不需重新缴纳保证金,只需书面委托招标方将原合同履约保证金或者货款转为此次投标保证金即可;若在招标方账户无足额保证金,须补齐或缴纳足额的保证金。在招标结束、确定中标并签订合同后,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一次性全额退回;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4、交货时间及数量:合同签订后以招标方每月订单为准。
5、结算方式:电汇结算。货物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招标方财务挂账40天后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货款。
6、本次招标拒绝转包、分包。拒绝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
7、纪律要求:投标方或投标方工作人员或中间人在本投标过程中不得以货币、实物、有价证券、吃请或其他任何形式贿赂招标方相关人员;投标人不得有串标、围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转包、分包、联合投标等违规投标行为,一经查实、将没收全额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投标资格。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及审查方式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资格者均可参与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单位必须是专业的生产厂家,同时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
3、投标单位在本行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
4、审核方式:采取资质后审。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9月8日,8:30—12:00,14:00—17: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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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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