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龙田客运站充电站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州福清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福清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龙田客运站;
2.2.项目建设规模:结合龙田客运站实际情况,拆除场地内厕所、修整硬化部分场地,将龙江站的一台800KVA变压器箱体(根据现有电力规范,原变压器不能利旧,仅利用箱体),3台180KW充电桩,2台120KW充电桩进行迁移,搭建充电桩雨棚、搭建配套简易厕所、改造龙田站值班室、安装监控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设计与施工的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工作包括:负责龙田客运站充电站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优化现有充电桩设计方案,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式送电。
编制项目的工程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项目的预算造价合计不得高于控制价498720元(含暂列金:41365元,设计费:6000元。)。
②施工工作内容:迁移充电桩基础;配套工程包括:场站内的照明、监控、充电桩雨棚等施工。负责与现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及有关政府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4.最高投标限价:498720元;(含暂列金:41365元,设计费:6000元。)
2.5.工期要求:中标人收到招标人签发的中标通知书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经发包人批准后顺延工期)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送电,且达到运营条件为准。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①设计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通过验收,并正式送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工程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三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等级。
(4)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企业。
3.2.本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派出,其资格要求: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投标人的本企业正式在岗职工。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电气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且为投标人的本企业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9.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方需是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9月01日至2025年9月05日9:00至11:00,14:00至17:00……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份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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