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智慧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工程设计与工程量清单及限价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境内
一、招标条件
山西省智慧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工程设计与工程量清单及限价编制服务,已由山西省智慧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第9次经理层会议同意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招标人为山西省智慧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工程内容为太旧公司平阳路段、临汾北公司临候路段、吕梁南公司汾离路段、运城公司候禹路段视频加密及ETC门架反向加装摄像机,新增及既有主线摄像机配套视频事件监测服务器及其配套接入建设内容。
2.2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包:根据招标人实际委托,按照现行规范开展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服务及预算、工程量清单及限价编制服务,包含现场调查、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限价编制,并提供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和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服务)等。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提供后续服务直至竣工验收为止。
2.4服务地点: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工程施工现场。
2.5服务要求:合格,满足《全国高速公路视频联网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全国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实施方案》(交办公路函[2023]1334号)、《山西省高速公路视频监控数字化改造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等标准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6安全目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7年第25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9号公告)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标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具备公路工程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业绩。
3.1.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业绩。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未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被列入但未处于有效期内;
(8)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8月29日18时00分至2025年9月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境内
一、招标条件
山西省智慧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工程设计与工程量清单及限价编制服务,已由山西省智慧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第9次经理层会议同意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招标人为山西省智慧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工程内容为太旧公司平阳路段、临汾北公司临候路段、吕梁南公司汾离路段、运城公司候禹路段视频加密及ETC门架反向加装摄像机,新增及既有主线摄像机配套视频事件监测服务器及其配套接入建设内容。
2.2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包:根据招标人实际委托,按照现行规范开展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服务及预算、工程量清单及限价编制服务,包含现场调查、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限价编制,并提供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和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服务)等。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提供后续服务直至竣工验收为止。
2.4服务地点: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工程施工现场。
2.5服务要求:合格,满足《全国高速公路视频联网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全国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实施方案》(交办公路函[2023]1334号)、《山西省高速公路视频监控数字化改造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等标准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6安全目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7年第25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9号公告)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标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具备公路工程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业绩。
3.1.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业绩。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未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被列入但未处于有效期内;
(8)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8月29日18时00分至2025年9月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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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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