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2025年度山西省烟草公司晋城市公司物流中心干线中转运输外包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
采购内容:确定2025年卷烟干线中转运输外包项目供应商,全年干线中转运输塑包卷烟(整笼)约77500箱(合387500件)。具体为:从长治市烟草公司物流中心分拣仓库运输塑包卷烟(整笼)至晋城市烟草公司物流中心仓库,年运输量约70200箱(合351000件);从长治市烟草公司物流中心分拣仓库运输塑包(整笼)卷烟至沁水中转站仓库,年运输量约7300箱(合36500件)。
1.3项目地点:晋城市各县(市、区)及长治市
1.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标准。
1.5服务期限:一年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投标人服务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若无审计报告须提供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交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此项需提供承诺。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此项需提供承诺。
2.6、认可并接受烟草行业关于供应商管理的相关规定,此项需提供承诺。
2.7、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2.9、未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黑名单”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并在禁入有效期的。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9月2日10时00分至2025年9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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