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东城际铁路第二批涉铁工程施工图审核技术咨询单位竞争性磋商二次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22〕159号)、《广州局集团公司地方涉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广铁科信发〔2024〕46号)以及《粤东城际铁路涉铁工程代管合同(二)》等相关文件管理要求,工程管理所需组织开展施工图审核工作。
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22〕159号)、《广州局集团公司地方涉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广铁科信发〔2024〕46号)及广州局集团《小额铁路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邀请各潜在磋商采购响应人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二次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1)粤东城际汕头至潮汕机场段机场隧道(盾构法,左线SDK40+377、右线SDYK40+505)下穿梅汕铁路(DK117+758、DK117+903)涉铁工点代管范围:左线SDK40+147~+607(长460米)、右线SDYK40+225~+745(长520米)盾构掘进施工。
(2)粤东城际潮汕机场至揭阳南段机场隧道下机场隧道(矿山法,JDK1+037)下穿梅汕铁路(K117+670)涉铁工点代管范围:JDK0+660~JDK2+350(长1690米)矿山法隧道超前支护、开挖及初期支护、复合衬砌施工。
(3)粤东城际潮州东至汕头段新建桥梁(外砂至龙湖站特大桥DK38+339.910~+488.070,101~106号墩)上跨梅汕铁路(汕樟公路特大桥第45~47孔)涉铁工点代管范围:DK38+339.910~+488.070段101~106号墩桥梁下部基础、门式墩钢横梁吊装及混凝土简支梁架设等。
(4)粤东城际潮州东至潮汕机场段龙湖至汕头特大桥(正线DK38+488~DK40+899,联络线左线LZDK0+135~KZDK1+267)并行梅汕铁路(K153+551~K157+094)涉铁工点代管范围:城际铁路正线DK38+488~DK40+899段及联络线左线LZDK0+135~KZDK1+267段桥梁及路基工程,龙湖高架站下部基础、上部结构及邻近既有线侧场坪挡土墙、外幕墙等工程。
(5)粤东城际潮州东至潮汕机场段盾构隧道下穿畲龙铁路(K101+152)涉铁工点代管范围:既有铁路桥54#桥墩托换托换施工,城际线DK3+574.4-DK3+741.6隧道段施工。
(6)粤东城际揭阳南至揭阳段揭阳站(DK26+645~DK27+080)并行梅汕铁路(K97+096~K97+531)涉铁工点代管范围:DK26+645~DK26+778段56#墩-60#桥台基础、桥墩(台)及现浇连续梁施工。DK26+778~DK27+080段路基地基处理、土方填筑、边坡防护、扶壁式挡墙、水沟等施工。
2.2采购范围
负责完成粤东城际铁路涉铁工程现场核对,对涉铁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原则、施工图文件等内容进行审核,提供涉铁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并在施工图上加盖审核专用章。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拟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
本服务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决算完成为止。
2.5 其他:施工图审核限价518598元。
2.6联合体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采购。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谈判响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审核单位应具有铁路设计甲级资质或铁路工程咨询甲级资信。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相应工作的经验和业绩;
(3)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人员要求:①审核工作总体负责人应主持过铁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专业负责人应主持过不少于2项铁路建设项目的专业设计工作,且均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10年以上设计工作经历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应具有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审核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6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过铁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③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审核人员一般不超过该专业审核人员数量的1/3。审核人员应具有铁路设计或审核经验。
(5)近5年内,没有因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国铁集团做出的处理。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7)未在国铁集团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未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8)磋商采购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9)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10)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1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承担过的有关监测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13)近三年内企业监测项目是否发生质量责任事故,如果有应说明事故发生的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时间、地点,事故的等级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的单位和处理决定。
3.2 其他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磋商采购对未成交人磋商采购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请2025 年9 月1 日至2025 年9 月5 日,每日上午10 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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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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