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沙村章江段县管河道二十年采砂及生态保护等经营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余县沙村章江段县管河道二十年采砂及生态保护等经营权项目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江西省梅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赣州市大余县。
2.2 招标规模:招标控制价为1853万元,结算工程量以实际验收结果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修复治理:河道护坡总长5000米,其中生态砼护岸43750平方米、干砌块石护坡4625米、岸线生态修复2000米及河岸植被恢复。
2.3 计划工期:365个日历天(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项目拟派人员要求:
(1)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设项目。
(43)参与本项目拟派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市政工程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需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不少于3名)提供 C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以上人员的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4)委托代理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市政工程施工员、市政工程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均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时间为2025年2月到2025年7月)带有社保部门彩色印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证书上未显示变更时间的以江西住建云变更公司(聘用关系登记确认) 时间截图加盖公章及劳动聘用合同时间为准;
注:①若上述人员中为失地农民,需提供失地农民身份证明、失地农民个人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银行自动柜员机打印的带电子章的银行流水视同为原件)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②若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已退休但未超过 65 周岁(含)],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关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拟派的相关人员超过 65 周岁的,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5省外进赣的施工单位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 号)及《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要求在“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页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施工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市政工程质检员(质量员)、 材料员、安全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进赣信息公示系统”中可以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页加盖单位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止后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资质、资格条件的,将不接受其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6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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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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