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标内容:
1、评估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与南三经街交叉口施工现场。
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拟选择 1 个中标人。
3、控制价:本次C15混凝土(含泵送)不含税单价不得高于237.86元/m³,C25细石混凝土(含泵送)不含税单价不得高于271.84元/m³,C30P8混凝土(含泵送)不含税单价不得高于296.11元/m³,控制总价为539310元(不含税),投标单位报价高于控制价投标无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1)本次询比采购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或者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销售授权委托书(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的,仅可授权1家代理商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2)提供生产单位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五、方式
本项目采用方式:询比采购。
六、投标报名及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3】日09:00前(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及下载询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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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