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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电信海南公司国际通信出入口局冷却塔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日期:2025-08-29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第一次询比,于2025年8月26日评审结束,经评审委员会一致确认,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本项目第一次询比失败,采购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现发布第二次询比公告。

    根据“2024年中国电信海口国际通信出入口局枢纽楼节点配套机电电工程-冷却塔采购需求(EHICGXQ202507280001)”采购需求,拟定本次询比项目。本次为单项物资询比,采购预算金额为135.60万元(含税),资金来源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资本性支出,不划分标包。

    1.1.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要求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1.1.2合同签订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以含税响应报价签订采购合同。

    1.1.3保修期:卖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的保修期为24个月,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2台超低噪声镀锌钢制开式冷却塔,详细参数具体见技术要求及图纸。

    1.2.1.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35.60万元,其中价款估算金额为120.00万元,税款估算金额为15.60万元。

    1.2.1.2交货期:预计所有设备将于2025年9月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具体如下:(1)成交人按收到确认的深化设计图纸来制造,并在设备装运前2周,成交人应将说明书及试验报告发送给采购人;(2)所有设备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个日历日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2.1.3交货地点:2024年中国电信海口国际通信出入口局枢纽楼节点配套机电工程项目实施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电信枢纽楼)。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中国电信海南公司国际通信出入口局冷却塔设备采购项目

空调配件

-

2

海南

交货期:预计所有设备将于2025年9月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100%

海南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20.00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2)要求供应商提供由产品制造商出具保修期内的原厂维保承诺。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8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9月0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0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0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除了“2.3.4产品资格要求”以外,以下其他内容均为系统固化内容,本项目不涉及。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产品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冷却塔的选型报告;(2)提供响应产品(冷却塔)由第三方具备CMA/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对该设备系列(规格容量应不小于投标产品要求)出具的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内容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请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① 【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近X年(XX年-XX年)曾参加中国电信集团项目采购/曾在中国电信集团项目采购中中标;】[本条款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形下适用,而在“具备以下条件”的情形不适用]

②【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XX网络中有不少于X年的应用/有不少于X个(含)的应用案例;】

③【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市场上应有不少于X年的供货经验;】

④【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近X年(20XX年-20XX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市场上每年/累计的销售额不少于XX万元(含)人民币/销售量不少于XX套(含)/销售合同量不少于XX份(含)/……。】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1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9月04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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