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则滩煤矿带式输送机及电控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000 万元,招标人为陕西亿华矿业开发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 3000 万元,超过投标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则滩煤矿带式输送机及电控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则滩煤矿带式输送机及电控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企业经营
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提供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带式输送机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
格(提供证明材料)。
3 资质要求:提供相关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宽度≥1.4M、功率≥2520KW(总装机
功率))、“3C”强制认证证书资料。
4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黑名单),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5业绩:投标人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煤矿
井下带式输送机销售合同,带宽≥1.4M、长度≥4000M 销售合同不低于 3 份,其中长度≥5000M
的销售合同 1 份(业绩型号为 DTⅡ(A)型或者 DSJ 型)。所提供业绩必须是已经安装使用的,
以便进行现场质量考察。
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发票及由最终用户出具的安装验收报告或运行证明。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供货名称(含规格型
号及供货长度)等内容。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 1 项已
完成供货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发票。所有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01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05 日 18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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