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平山县北跃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工程项目管理已由石家庄市水利局以石水〔2025〕2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县级配套,出资比例为中央、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县级配套100%,招标人为平山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平山县北跃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工程项目管理2.1.2建设内容及规模:(1)渠道工程:干渠清基、防渗衬砌18.448km,尚家湾段边坡防护衬砌40m,恢复混凝土斗渠9.26km;(2)建筑物工程维修改造:渠首节制闸维修1座,渡槽维修加固2座,农桥拆除重建2座、新建1座,拆除重建泄水渠工作桥3座,拆建泵站1座,新建低压管道1.878km,两河管理所恢复265.45m,维修改造斗渠口门11座;(3)信息化工程:补充完善监测计量系统,升级维修和集成旧有设备等。
2.2招标范围:2.2.1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2.2.2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工作、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阶段、决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项目管理所有工作内容。2.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期满止(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3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以下任意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水利水电或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或正在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01 00:00:00至2025-09-08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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