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新疆同泰煤业有限公司托克逊沼和泉煤矿一号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同泰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国家局关于加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新〔2022〕132号)、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的通知(矿安新〔2023〕1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通知矿安综函〔2024〕259号及《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KA/T 22—2024)的要求,需要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查明沼和泉煤矿一号井井田未来3~5年生产、规划区和其他区域的各类隐蔽致灾因素,包括采空区、封闭不良钻孔、地质构造、水源与通道、瓦斯、冲击地压等隐蔽致灾因素,根据普查成果编制报告。
2.2招标范围:开展新疆同泰煤业有限公司托克逊沼和泉煤矿一号井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并编制普查方案和成果报告。主要的工作量地质调查面积约12.5654km2;瞬变电磁勘探面积约5.1km2;计划施工钻孔5个,工作量共1435m,其中瞬变电磁验证钻孔3个共1000m,DF2断层钻探控制钻孔1个,200m,水文长观孔1个,共235m;测井工作量共1435m。
2.3服务地点:(请登录)
2.4服务期限:(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需开展现场勘查、资料收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方案编制及审查;(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乙方需按照本合同第“1.3条款”约定向甲方提供新疆同泰煤业有限公司托克逊沼和泉煤矿一号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正式文本(含说明及图纸文件)6份及以上材料的电子版2份(PDF版一份、word版一份)。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的、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资格。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5年以上地质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在册正式职工,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的近半年内社保缴纳证明,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类(须含三维地震、瞬变电磁、钻探中的任意两项或三项实物工程,为有效合同)的工作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①合同协议书影(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②对应项目的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査验平台 ” (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 ”)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真实有效)。③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的扉页、盖章页(或验收意见表)的扫描件;
3.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1项,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或验收意见表)影(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合同承揽内容须含三维地震、瞬变电磁、钻探里面中的任意两项或三项实物工程,为有效合同;
3.6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7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1.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3.8其他说明:(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二)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8月19日16时00分到2025年8月25日19时00分。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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