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建新片区城中村内涝整治工程测绘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52,5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仓山区建新片区城中村内涝整治工程测绘):
采购包预算金额:7,652,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7,652,5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1990000-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7,652,5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应包含:工程测量),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不满足本项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2.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评分。4.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6.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注:如采用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本项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8-29至 2025-09-05,(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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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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