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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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
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
信息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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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 漕泾二期烟气余热利用系统一次风性能加热器装置设备采购项目配套烟风道、管道技术咨询与服务、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烟气消白设备购置项目配套烟道、管道技术咨询与服务 |
招标范围项目一:烟气消白设备配套烟风道、管道技术咨询与服务招标。 项目二:烟气余热利用系统一次风性能加热器装置设备配套烟风道、管道技术咨询与服务招标。 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主体通过验收。具体服务内容和时间根据项目进度和招标方通知。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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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资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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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 漕泾二期烟气余热利用系统一次风性能加热器装置设备采购项目配套烟风道、管道技术咨询与服务、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烟气消白设备购置项目配套烟道、管道技术咨询与服务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是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合法经营;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 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有效的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1SO9001 系列或等同的体系认证证书,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5 年至少2 项火电机组项目的包含烟道施工图设计或风道施工图设计或管道施工图设计的相关业绩,每份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或 首页、服务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清晰的扫描件),字体或内容不清晰、不完整 的业绩证明不予承认。 (3)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8 月29 日至2025 年9 月4 日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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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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