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德市溪南半岛水产品集散中心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5】J0400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产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德市产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宁德市溪南半岛水产品集散中心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用海面积约41.95万m2,回填设计平均标高为4.0m,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围埝和陆域形成两大部分,新建围埝长度约为1669m,陆域形成面积约为38.35万m2,回填开山土量约为156.68万m3。工程暂估总投资41168.68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勘察(地质勘察工作成果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和现场施工要求);(2)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编制、审查后修编等内容];(3)工程测绘[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4)配合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相关内容勘察设计工作。(5)施工阶段和现场施工技术指导服务等配合工作;
2.5 最高控制价:5881444元;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图审以及有关部门审查;
2.7 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1)勘察进度均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要求;(2)设计周期6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阶段周期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招标阶段)在初步设计批准后30日历日内完成。(3)根据招标人需求,应在施工阶段和现场施工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同时具有(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具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投标人完成过1项陆域形成面积大于30万m2的设计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身份完成过1项陆域形成面积大于30万m2的设计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3日 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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