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轨道交通Z4线噪声与振动检测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天津市轨道交通Z4线线路全长约43.7km,其中地下段约17.4km,高架段约24.9km,敞开段约0.9km,路基段约0.5km。全线共设车站24座,平均站间距约1.8公里,其中地下车站12座,高架车站11座,地面站1座。全线设车辆段和停车场各1处,设主变2处。
2.2采购范围
天津轨道交通Z4线全线噪声和振动投诉点位和交运公司需求所涉及的线路、结构、建筑和风亭冷却塔等点位进行噪声振动检测,并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振动检测报告和二次结构噪声检测报告[加盖CMA(中国检测机构和实验室强制认证)章]。具体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3服务期限
合同总服务期限计划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2028年12月31日结束,实际服务期限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检验检测能力范围须包含噪声和振动),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检测能力范围表。
3.2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需提供2022至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的财
务报告及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扫描件。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一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噪声与振动检测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标的、内容描述、时间、签字盖章页。
3.4履约信用要求:
3.4.1供应商信用良好,不接受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资金被冻结、企业被裁定破产状态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没有出现过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
3.4.2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有或无均需填报。
3.4.3供应商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企业异常名录中。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有或无均需填报。
3.5其他要求
3.5.1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标段(或不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3.5.3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谈判项目的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响应。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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