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南渠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沧江南路以北)]己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参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
2.1工程概况
大南渠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沧江南路以北)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该项目河涌主线起于沧江南路,沿碧溪路布置,经榕江路、文聚路、公正路、西荣路,最终接入高明河,支线在文聚路接河涌主线,沿支一路布置,最终接入新建三洲南泵站。本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大南渠河涌整治、沿线场地整理、沿线园路修建、停车场及自行车停车区修建、室外给排水工程、垃圾收集站和公共厕所修建、1#人行天桥修建以及红线范围内场地平整及绿化施工。
1#人行天桥长42m,桥面宽度3.5m,上部结构主梁采用单箱单室钢箱梁,跨径为(12+18+12)m,顶板宽3500m,底板宽1540mm,主梁梁高1100mm。钢箱梁悬臂为1000mm,悬臂钢板采用加劲肋板加强。钢箱梁顶板、底板均厚14m;腹板厚12mm;横隔板标准纵向间距为2800m、300m,墩台处间距加密为1500mm~2000mm,横隔板采用两种厚度:支座处横隔板为16mm,跨中处横隔板为12mm。顶板采用1 2m厚150mm长的板肋进行加强,加劲钢板标准间距为300mm;腹板纵向加劲肋肋高150mm,厚12mm;底板采用钢板肋肋高150m,厚12mm,标准间距为300mm。主梁全长41920mm,分节段在工厂制作。各节段在工厂制作完成后运至现场,采用两端向跨中吊装,节段吊装就位后采用对接熔透焊方式形成整体。
2.2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拟招标内容为大南渠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沧江南路以北)1#人行天桥钢箱梁制作及安装工程。工程量详见附件1:《招标工程量清单》,拟中标专业分包单位:壹家
2.3工期要求
60天
3.质量要求
3.1工程质量标准:(1)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2)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2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 。
3.3.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 。
3.4.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3.5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3.6开通验收满足设计要求。
3.7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注册认证并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且未被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及《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企业。
4.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资质承揽要求为准,禁止违法分包),近三年具有同类施工合同额100万元或类似的钢结构工程业绩(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1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须具备本单位社保,并附在授权委托书后。
4.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的业绩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2.3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
4.2.4投标人拟派项安全员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安全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3本次招标: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4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未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或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无经济合同诉讼等情况,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4(其他要求如有)
5.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需出具15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按招标金额10%)。
5.2投标人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高风险企业,对失信被执行人高风险企业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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