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通城县供水主管改造工程( 106国道五里-马港段供水主管改造及县城供水主管联通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不含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HBJN-2025XJ-0827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最高限价: 194566.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报价包含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驻场人员办公所有费用、保险、税金 、 专用增值税 3%等一切相关费用)。
5、工程项目概况:通城县城区新建及改造供水管网, 谌家桥 -- 学府路口、黄龙路口 -- 消防大队、黄龙路口 -- 纪委路口、黄龙路口 -- 隽水小学、环卫 局 -- 古龙电力小区 -- 老一中 -- 民主路、广播局 -- 西门巷路口、中星天街 -- 新邮政、南门郎桥 -- 民主路 -- 北门老转盘、茶圣酒店 -- 北门老转盘、黄源街路口 -- 教育中心、青山路陆家冲 -- 通城大道、水产局 -- 地质花园 -- 玉立酒店、玉立酒店 -- 铁柱港工业园、菖蒲港大桥 -- 菖蒲港水 厂段 ) 改造 DN600-DN800 球墨铸铁管约 6820 米 ; 改造 DN200-DN500PE 聚乙烯管约 27340 米 ,同时配套土石方工程及阀门井砌筑工程等。
6、采购需求:服务工作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跟踪审计(本项目不含结算审核),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7、 履约期限: 工程完工为止。
8、质量要求:
( 1)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成果文件的要求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范(DB42/T 823-202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 2)成果报告质量达到招标人要求。
( 3)需提供成果文件纸质装订文件6份、电子文档1份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 、 供应商 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证件齐全合格有效;
3 、 供应商 在 “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5 年 09 月 01 日至 2025年 09 月 05 日,每天上午 08:00至12:00,下午 14 : 3 0至 17 : 3 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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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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